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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祁秀芹

    在2001年元旦前,我的家属到公安局去接我。条件是让我写保证。当时我坚决的拒绝了。我的家属说:“如果你不写就不放人,把你关起来,你这样坚持会连累一家人的。当时我对家属说:修炼法轮大法是做个重德行善的、做个真正的好人,我没有错。任何人也阻止不了我。为了不连累你们,我们离婚吧。家属看我态度坚决,实在没办法。在我们僵持一段时间后,最后他对我说“不参加法轮功组织活动”这样写行吗?我当时想了想,法轮功没有组织,当时没做太多的思考就写了。过后意识到,自己由于学法不深,修的不好,这句话根本就不能写。因为自己是个法轮功的修炼者,是个信仰法轮大法的人,是个大法弟子,写这句话就是错的。特此声明我写的错误的话作废。以前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6/42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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