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金焕
本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以前所说所写有害于法轮大法的一切申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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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6/42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