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秀艳
由于我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6/42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