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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明方

    我因修炼法轮大法,于2000年12月被公安非法拘留并判劳教一年,期间在劳教所被迫写了“悔过书”等,说了许多对师父对大法诽谤和诋毁的话,给师父和大法造成了严重损失。为了挽回损失,回到大法修炼中来,特此声明作废。并决心在正法中加倍努力,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修实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7/42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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