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明方 我因修炼法轮大法,于2000年12月被公安非法拘留并判劳教一年,期间在劳教所被迫写了“悔过书”等,说了许多对师父对大法诽谤和诋毁的话,给师父和大法造成了严重损失。为了挽回损失,回到大法修炼中来,特此声明作废。并决心在正法中加倍努力,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修实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7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