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发荣
因2000年派出所人员拿着一份名册到我家里来在欺骗的谎言下,我轻易签了名。通过学法后使我认识到不能向邪恶妥协,签什么名。我坚决要排除一切干扰,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7/42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