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玉美 我96年得法,99年7.20后邪恶迫害严重,心性未守住,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如每天签名,还说“保证”的话,过后我懊悔万分,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出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的事情,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说的、写的有损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重新认识法、同化法。紧跟师父步伐,加倍弥补,做一个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7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