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婧鑫 2002年11月20日,由于坏人举报,我被派出所抓走,并非法关押8天。在此期间,由于我当时有对人的根本执著,一时被邪恶钻了空子,在邪恶的逼迫下,在自己主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被迫说了一些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0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