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英
在高压下,写了“保证”,后悔莫及,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一定跟师父正法,救度世人。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