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彩芹
现声明,在本人不在的情况下,别人代写的假保证一律作废,今后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真修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