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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生 我是在97年5月有幸得法的。在7.20被非法关押,对我的肉体进行百般折磨。2000年7月20日,我被非法送进了教养院。在教养院里,恶警用手枪往我头上砸,我鲜血直流,在连续的肉体折磨下,我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该做的事。现严正声明,以前所签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一定要认真学法,更好地证实法,讲清真相,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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