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文彦
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公安部门的强迫下,我被迫写下了“保证”。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在今后的正法中,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9/4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