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惠军
由于我学法不精进,对法理解不深,曾在单位写过“保证书”、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在此声明全部作废。从此加倍弥补,紧跟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9/4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