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芝
以前曾在街道一张迫害大法的“材料”上签了字,特此声明作废。今后认真学好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9/4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