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馨
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公安人员抓回,在押期间写了保证书,我严正声明:保证书违背了大法,违背了老师的教诲,现一切作废!
加倍补偿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感谢恩师的慈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