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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明清

    我2000年9月29日独自到天安门广场正法,被邪恶非法拘留15天,出来后派出所和厂里不断地骚扰家人和我,逼写保证,我由于学法不深,没有把握好,写了违心的“保证”和“签字”。我现在非常后悔,我对不起恩师的救度,大法的救度,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和“签字”等一律作废。我要在大法的修炼路上一修到底,抓紧学法,讲真相救众生,发正念铲邪恶,精进不止,对得起大法弟子的神圣称号。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42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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