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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伏瑛

    本人于1999年10月26日在天安门因为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而被非法拘留22天,由于当时对法理解不深,在写有不上访,不炼功(不知道的情况下)的拘留证上签了字。2000年4月25日再次上访,在非法拘留证上写下了“同意”两个字。现声明:一切不利大法的东西作废!精进实修,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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