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文
现声明我以前在拘留期间写的不上京的保证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在证法中跟上正法的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