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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丽敏、孙中一 在2001年春节前,我家人担保我的“三不保证”现声明作废。另在2002年4月25日前,当地恶警把我强行带到派出所,强行取指纹,照相片。现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决心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42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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