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北安郑玉兰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哈尔滨戒毒所里写了一些违背大法的东西,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加倍弥补由于自己的行为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真正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2/2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