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凤芹 我97年得法,决心坚修到底,但两次进京上访被方法拘留时,为了早点回家学法炼功,这样错误的想法,在派出所写的“保证书”上摁了手印,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这是我一生最大的痛苦和遗憾。现在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多学法,讲真象,发正念,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42751.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