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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丽艳

    我去北京正法时,被警察抓去不由分说非法判我二年劳教。在劳教所里我们学员坚持学法炼功。由于特务打着学员旗号钻进劳教所,进行破坏,用各种手段欺骗学员,“帮教团”强制我写“悔过书”、“保证书”,我说不会写,他们给写,叫我按手印,欺骗我接受洗脑。出来之后我才明白我上当了。我声明,他们替我写的那些什么“书”等都作废。坚定修炼这条路,跟上师父正法进程,精进学法炼功,不放过讲真相的机会。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5/4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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