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汪丽霞

    我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1999年7月22日后,在2000年3月,我为了讲清真相到“信访办”被抓,被非法拘留1个月,罚款1000元,后来当地把我当成重点,一到敏感日子就受到警察的抄家,连我刚满两岁的孩子都不放过,爱人不炼功也被他们抓去。我出去讲真相被抓,经过42天绝食被放回家,爱人和孩子实在受不了江政府对我们的迫害,就来到了北京(老家),在十六大前当地邪恶之徒又找到了北京,在十六大未开之前,北京恶警把我送到了洗脑班。由于前一段时间放松了学法,放不下亲情,每天在由五个所谓的帮教的压力下,使自己当时分不清自我了,写了“三书”。现在想起来后悔万分。今后我要抓紧学法,清除邪恶,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走正自己的每一步。特此声明“三书”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4289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