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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德芳 我于1996年得法,身心受益非浅。在师父和大法受到无理伤害时,我先后四次进京上访,先后被非法拘留、非法送精神病院,但都改变不了我对大法的坚信。在2002年1月份在天安门打横幅,由于没把握好被抓,强行劳教3年,由于有怕心,做了违背大法的事,心里一直难过,觉得没脸再见师父和同门弟子,经学员帮助后,深刻认识到大法修炼是严肃的。我要振作精神,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从新回到正法中来,做一名合格的、名副其实的、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428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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