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继梅 我一九九七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身心都得到净化和提高,得到大法自己深感荣幸。一九九九年,邪恶对大法展开了史无前例的迫害,为向政府讲清法轮大法真实情况,自己本着善心两次进京上访,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投入监狱。由于自己对亲情的执著,常人心重,盼望能早日与家人团聚,背离了大法要求,违心地写了配合邪恶的“材料”,那决不是我的心里话。在此我郑重声明,在监狱所写的所谓“材料”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7/42968.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