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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体祥 我于19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我认为修炼法轮大法对社会、对家庭,对身体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因为法轮大法纯净人的心灵,提高人的道德。从1999年7.22后,我先后接到政府几次通知。每次都在高压下写“保证书”。2000年2月进京上访,被带回县拘留所,在被非法拘留期间也是在政府高压下写“认识”。现在我严正声明,在高压迫害下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一切作废。坚信宇宙大法,紧随慈悲伟大的师尊。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7/429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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