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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立群、丁红娟、张立娟、陈立新、朴英杰 由于对法认识不深,在戒毒所,恶人们用电棍,电、打的办法,然后在写好的“悔过书”上,强行把着手在上面签字,这不是我们自愿的,是强迫下签的字。在此声明,我们的“悔过书”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8/430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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