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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天芬 由于我自己没有静心学法,正念不强,在2002年5月被邪恶两次非法抓进公安局。在高压的迫害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说了不应该说的话。我当时没有把自己当作大法弟子,完全配合了邪恶的要求。我的家又被邪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资料,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助师正法。严正声明我所写、所说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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