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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桂香 1999年7月,街道居委会叫我写“承诺书”,是他人代写。在十六大之前民警又来我家,当时由于怕心大,说了违心的话。心里一直很内疚,愧对师父的苦度。现声明所写“保证”作废。今后我要紧随师父正法进程,修正自己,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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