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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文生 99年在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中,由于自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自己深感后悔。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派出所被迫写的“保证”及签名一律作废。彻底否定邪恶强加给大法弟子的迫害,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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