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尤康君 我于2001年在派出所的强制逼迫下写了所谓的“保证书”,这不是我自己的心愿。后来我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给大法抹了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作废。我一定要坚修大法,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51.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