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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吴秀兰

    2002年春节前几天,我再一次去天安门证实大法时,由于是带着许多执著心去的,没有严肃对待这么殊胜、伟大的事,在喊第三遍“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时,没发正念,而是想有的同修就是在做第三次时被抓的,结果真的被抓。在公安局时虽然也向他们讲真相,但在他们用哄小孩的玩意诱骗下说了姓名。在拘留所里一女警让我说“报告”,我也照办了。今想起真是给大法抹了黑,给大法弟子丢了脸,是自己的耻辱。后被本地公安接回,拘留期间,在讯问我时向他们洪法,讲真相,他们作了记录。我想,我为这段讲的真相负责,就在笔录上签了名。拘留一月有余时,在师父的呵护下被保外回家。

    2002年“十一”前,派出所警察和所长闯入我家,拿走大法书等资料,还有新经文等,家人主动交出师尊的法像(事后均大部分要回,请回师尊的法像)。在当时没发正念,没制止恶行,反而麻木地任其拿走,并同意跟其到派出所。虽然也向他们讲真相,又在讯问的笔录上签了名,其实都是怕心,没有按照师尊告诫弟子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今回忆这段历史真是羞愧难当。

    师父《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中说,“这件事情没有结束就是机会”。我要干干净净地跟师父回家,堂堂正正地做大法弟子。清理洗刷自身的业力,清除自身的败物,揭露邪恶、烂鬼,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现严正声明如下:我的所做所为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在恶警的笔录签字、说“报告”等等一律作废。今后学好法,坚定修炼,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3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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