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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河北王永霞 我在1999年7月20日为了法轮大法的清白进京上访,被遣送回本县法制教育中心后,由于认识不足,8月份在悔过书上签过名、按过手印,又在2000年7月份进京上访,被抓回本县看守所后又于8月份在保证书上签了名,按了手印,现郑重声明保证书和悔过书作废。我坚决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自己的一切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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