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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永亲 我由于在2000年12月29日去北京证实大法好,被邪恶抓回当地,被非法关押在公安局四十多天,在邪恶的逼迫和欺压下,骂过师父、骂过大法,使我感到很惭愧,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的女儿写过“保证书”,放我回家那天家人代签过名,声明一律作废。是我学法不精进造成的,我决心跟随师父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元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43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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