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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凤 我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北京公安局非法抓捕,送到看守所关押15天,后被派出所罚款一万元,把人放回。2002年12月的一天早上,出去贴真相材料被当地派出所发现并罚款6000元,并受到毒打。在此一并声明当时所写“保证书”作废。学好法,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43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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