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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珍 在2002年5月28日,我与同修出去挂讲清真相条幅,被派出所恶警非法抓去了,后被迫写了“保证书”后放回家。6月18日,派出所又把我诱骗到洗脑班,在洗脑班被迫写了“保证书”,半个月后回到家里,现在我同时声明在派出所和洗脑班所说所写全部作废。和同修坚定维护大法,学好法,发正念,讲真相,救度世人,只要对大法、对世人有利的事就做。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432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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