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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军 我在家被邪恶给我送到了看守所,后来又送到了教养院。在他们的高压下,神志不清时,写下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我今天郑重在《明慧网》声明所写全部作废。学好法,加倍弥补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432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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