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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巧玲 我是1997年11月得法的。在邪恶的迫害中,我由于正念不足,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又一次唤醒了我,使我重新回到大法中来。我要努力学好法,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同时声明以前我违心的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432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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