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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凤莲 我于2001年4月无辜被抓并非法判劳教一年。在这期间,由于迫害,在高压下我做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现我声明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律作废。我要坚决从新回归到正法中来,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一定做到师父说的:“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43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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