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都香兰 我是1998年4月18日得法炼功的,经过一年的炼功,身体有了很大的变化,没炼前身体不好,头痛头昏、耳鸣、胃痛、全身无力,当身体好转时,当权者突然的不让炼了,公安到我家把书、磁带拿走,还让签字写“保证”。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当过关与难时,自己的一言一行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今后努力要求自己提高心性,多学法、发正念,讲真相,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43320.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