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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洪威 我今年12岁,去年7月份邪恶到我家让按手印,由于有怕心,配合了邪恶的要求,没有做到正法弟子的尊严,给大法抹了黑,带来了坏影响,现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按手印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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