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芳 我是从98年5月有幸得法的。我不认识字,学法特别难、可几个月我就把这本《转法轮》看完了。在2000年春我和三个功友去北京上访,刚走到天安门前,从前面走过来两个警察问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说是来正法的,他们就把我们4个人抓起来了、县公安局把我们送到局留所24天。他们就抄了家4500元。然后迫害我们写“保证书”。在这些镇压下,我就违心地写了“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的损失。今后我坚定跟着正法走。声明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6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