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香芬

    我今年75岁,96年得法,99年7.20后,由于没能认清邪恶的迫害,我把师父的法像交了上去。我现在认识到做错了,我很后悔。今后我要加倍弥补,提高心性,以法为师,重新做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6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