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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香芬 我今年75岁,96年得法,99年7.20后,由于没能认清邪恶的迫害,我把师父的法像交了上去。我现在认识到做错了,我很后悔。今后我要加倍弥补,提高心性,以法为师,重新做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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