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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彦肖

    我现年58岁,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至今,2002年农历8月初六不幸被“610”非法抄家,把我抓到了公安局非法拘留,在拘留期间恶警们对我进行逼供,虽然我没有交待我们大法的任何活动情况,但在自己的执著心的带动下却写了“悔过书”,作为一名大法学员我甚感可耻,甚感痛心,实在对不起救度我们的恩师,为此我严正声明如下(1)我被迫写在“悔过书”中的一切不适之辞完全作废;(2)坚决回到大法的怀抱,加紧加倍努力学炼法轮大法,弥补我的罪过,做一名够标准的大法学员,直到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0/43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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