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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福珍 一次去派出所办事,我顺口说了背离大法的话。现在声明我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时刻加强正念,不给邪恶任何可乘之机。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1/437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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