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锡成
由于公安部门及各方面压力下,我向任何人所做违心“保证”全部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定正法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43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