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尽花 我因身体不好,于96年有幸得法。四年多来,身体达到了无病状态,使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成了一个和睦的家庭,不论走到哪里,都得到了世人的好评。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由于自己一时执著,被邪恶钻了空子,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我严正声明:在我神志不清时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9月1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