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兰芬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私心太重,在邪恶迫害下,我做了不该做的事,现严正声明:过去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正法进程,坚定实修。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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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3/43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