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延艳
本人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特此声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发正念,清除旧势力对大法的破坏和干扰,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3/43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