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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玉香

    我是1997年5月得法的。得法后,经常学法炼功,收效很大。但是,就在我们学法炼功进行得很好的时候,旧的邪恶势力铺天盖地地向大法弟子压来,那些邪恶生命给我们办洗脑班,逼迫我们不炼功,不学法,要写“悔过书”。我没有文化,说写不来,但是不行,得叫人帮写,这样我也只好请人帮写了所谓的悔过书。我虽然做了我不愿意做的事情,但我一直在坚持炼功。这里,我严正声明:我请别人写的“悔过书”无效,作废。今后,我还要和同修们一样做好三件事: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讲清真相。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3/43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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