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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艳珍 我姐姐陈凤珍因坚修法轮大法,在2002年4月23日被恶警从家中非法抓进看守所40多天,她一直绝食抗议非法迫害,身体极度虚弱,但不签字它们不放人,我担心姐姐的安危,我无奈地给签了字。我知道法轮大法好,修大法都是让人做好人。我严正声明所签的字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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